(来源:中国市场监管报)
转自:中国市场监管报
本报讯 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陕西省商洛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试点探索肉制品“五环管理”机制,以火锅店、烧烤店、大中型餐饮店、食品超市等经营单位为重点,聚焦采购、入库、贮存、切制、消费“五个环节”,控源头、抓关键、明公示、强监督,构建起监管者省心、经营者安心、消费者放心的协同共治体系,真正让群众吃上“放心肉”。
采购环节全程追溯,做到来源清。监督肉制品经营单位落实采购“一索二验三建”制度,即每批肉制品采购必须索取保存供货单位许可证、营业执照和供货凭证,验明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》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》,建立进货查验台账、供货凭证票据和供货单位资质档案,做到货、证、票、账“四相符”。市场监管部门随机开展监督检查,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、进货查验等制度,对未履行查验义务,采购使用来路不明肉制品行为依法立案查处,确保肉制品来源可追溯。
入库环节严格管控,做到品质清。对肉制品经营单位严格管控、定期巡查、随机抽检,督促经营单位设置空调房和冷冻柜,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,严格落实贮存温度控制要求,实行荤和素、生和熟、水产品和畜禽产品分开贮存,建立风险管控清单,每日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,对异味、变色等腐败变质的肉制品及时清理销毁。市场监管部门将肉制品列入年度抽检计划,进行重点监督抽检,检验结果及时在经营场所公布,引导消费者监督。
贮存环节规范标识,做到分类清。在肉制品经营单位设置公示牌,按照“原切肉”“调理肉”“合成肉”类别对所有肉制品分类标注,现场展示其分类标准、制作工艺及肉质异同,是“合成肉”的,包装上同步标注配料表和食品添加剂用量。全面规范餐饮单位菜单命名,所有菜品必须以主料名称命名,提高优质肉和普通肉的辨识度,防止以次充好、以假充真问题。加强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,普及肉制品分类知识。定期组织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,依法打击以鸭肉、猪肉等低价肉冒充牛肉、羊肉等高价肉行为。
切制环节精准称重,做到计量清。监督肉制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,在切制、分装、备餐等环节,严格按照标注克重称量,对预包装肉制品标签和菜单,同步标注肉制品克重,在经营场所设置公平秤或复称台,为消费者提供“手机变砝码”服务,定期对其称量器具进行校验,消费者对重量存疑的可现场复秤验证。
消费环节明码标价,做到价格清。在肉制品经营单位统一设置价格公示牌,明确标定肉制品名称、种类、重量和价格,消费者凭菜单的公示价格进行结算,防止同质不同价。市场监管部门在经营场所公示投诉举报热线电话,随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,回应群众关切。对“五环管理”示范单位,组织其他单位观摩学习,营造良好氛围。
推行肉制品“五环管理”制度,对高风险点实施严格管控,形成从采购到消费的管理闭环。该制度试点以来,该市镇安县已为87家肉制品经营单位建立了质量溯源体系,采购台账建档率100%;为12家单位增设冷藏设施,监督抽检肉制品30批次,检验合格率100%;对23种肉制品进行分类标注,分类率100%;规范菜品名称39种次,肉制品明码标价率100%;校验检定称量器具120台,查扣不合格器具6台。镇安县李二鲜鱼庄实行“五环管理”制度后,日均客流量增加42%,营业额增加50%,连续6个月实现零投诉。
镇安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:“实施肉制品五环管理’,让监管者有规可循,让经营者清清楚楚,让消费者明明白白,是监管机制的创新,更是监管理念的转变。”
□齐 勇 翁 涛


